公众全民讯(郭向宇 王翔)6月17日,喀什中院召开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及庭室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会上,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所列出的8章39条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和实施,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了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祝聪同志强调,《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党组功能和职责,我们要加强学习领会。践行“三严三实”,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前提是把基层党组织也就是各党支部建好建强。在今后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要把一些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做实做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服务群众的主阵地、联通党群干群关系的主干线、凝聚党心民心的主渠道。切实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使党支部成为审判执行工作中坚强的战斗堡垒。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