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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多措提升反贪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5-06-1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王杰)近年来,沭阳县检察院坚持以打击职务犯罪为切入点,积极采取新举措,切实提升反贪工作质效,促进反贪工作的健康发展。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强化办案安全建设。

  为了确保反贪办案安全,该院不断加大对保障设施的投入。一是建立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制度,指定专人对办案工作区和警务区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办案设备、水、电等设备安全运转;二是建立和落实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每次办案前准备必要的救治药品,与协和医院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确立医护人员专门负责涉案人员突发疾病、伤亡状况的应急处理;三是依靠科技手段设置“防火墙”,在办案工作区和所有讯问、询问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启动网上远程监控,由检务督察人员对办案工作区讯问室、询问室等实施全方位的同步监控。

  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沭阳县检察院狠抓规范化管理,对反贪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到法院裁决全过程,通过案件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一是强化文书报备,重点审查案件受理、立案、审查终结等重要节点的程序性文书,通过对反贪案件各个阶段文书的动态备案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二是强化涉案款物监管,会同案管、纪检监察部门对反贪案件涉案款物实行同步监管,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措施具体化,至今没有发生一起有关涉案款物的当事人申诉上访。三是强化案件质量检查,建立业务部门自查、案管部门检查、考评领导小组考评的三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反贪案件实行每案必查。

  建立“证据审查机制”。

  由案件质量评查员组成证据审查小组,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负责对案件的证据情况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保证案件质量不出问题。严把事实关,对每一起事实,既要求“细”,又要求“全”,用相关、系列证据链锁定而非由单一证据确定。严把证据关,既保证每一证据的证明性和证明力,又严格依法规范取证,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在沭阳县检察院2003年查办的某乡党委书记受贿案中,涉案金额50余万,该院在初查阶段就坚持对证据进行严格核查和质证,保证了证据的确凿、充分。该案在今年1月份顺利判决,整个庭审用时不到三个小时,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在判决后没有上诉。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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