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潘钊)眼下正值农忙时节,为服务农家耕作,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黄平县法院重安人民法庭办案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司法为民方式,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就地调解等诉讼活动。

法官为当事人写解调笔录。
5月18日,黄平县法院重安人民法庭立案受理原告杨某诉被告周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后,经办案法官调查,原、被告结婚后生育有一子,双方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女方离家出走近二十年,男方经济较困难,怕 “打光棍”,一直不同意离婚。办案法官得知被告在家忙耕作,曾前几天下雨,正在家里引水犁田,不能到法庭参与诉讼。
5月21日,办案法官不顾山大坡陡、谷深路遥,来到重安镇岩头村调处案件,当法官到村委会后,电话得知被告已经到田里劳动,为了不误农民的耕作生产,毅然决定到田间调处案件。经了解,该案时间较长了,村两委、司法所等也多人、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办案法官知道案情后,采取“三要三不”(要穿便服、不着法官服;要讲苗话、不讲汉语;要做老百姓、不摆官老爷)的方式,用最亲切、最家常的话与当事人交心谈心,释法说理,与当事人唠家常、谈人情、说道理、讲法律,让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认真、细致、耐心地做工作。最后达成了原、被告自愿离婚,原告自愿补偿被告人民币3000元的调解协议。长达分居近二十年的离婚案件圆满化解在田边。当然,这仅是司法为民,服务农村耕作的一个缩影。

法官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据悉,今年2月份以来,黄平县法院重安人民法庭办案法官积极下基层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的接触,将审判台搭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并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为群众提供离婚纠纷、赡养抚养、土地承包、邻里矛盾等问题的法律咨询和解答22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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