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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多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制良性运转

发布时间:2015-05-2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温选涛)自5月1日开始,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岳普湖县法院未雨绸缪,预估了立案登记制后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数增多所带来的风险,采取了多种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的良性运转,经过一个星期的具体操作,验证了该院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宣传立案登记制

  部分当事人认为立案登记就是简单的登记手续,无需任何立案审查,即可立案。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准备了详尽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说明书,发给每一名当事人,上面列举了案件立案登记需要提供的诉状格式、证据要求、身份证明等必要提示内容。立案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心中的疑惑耐心解释,宣传立案登记制的核心思想是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打消当事人的顾虑。

  采取排号预约制

  为应对当事人人数增多,立案秩序难以保障的情况,该院采取立案排号预约制。当事人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后,先在诉讼引导员处登记个人信息、领取号码牌,便可以耐心等待,立案工作人员根据案件办理进度适时向领取号码牌的当事人预约办理的时间,避免当事人在立案大厅无序排队、焦急等待情况的发生,确保立案大厅办案的井然有序和高效。

  发放诉讼诚信须知

  为了确保当事人不利用立案登记制滥诉,节约司法资源,该院给当事人发放诉讼诚信须知,要求当事人立案阶段签署诉讼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建立滥诉人员清单,对于起诉缺乏诉的利益,诉讼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起诉人,滥用诉权引起程序空转,导致司法资源浪费,增加对方当事人诉累的,列入滥诉人员清单,对他们提起的诉讼,应当进行严格的立案审查,确保当事人正当的诉权得到保障,司法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发挥。

  签订庭前调解承诺书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得到保障,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该院在立案登记时告知当事人可进行庭前调解,缩短诉讼期限,并签订庭前调解承诺书,立案庭两日内将案卷移转审判庭,确保纠纷及时得到解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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