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杨政富)5月19日,由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某滥伐林木一案在三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院指派公诉人李英、张忠芳出庭支持公诉。为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工作,促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察业务骨干共计30余人观摩此次案件庭审。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观摩刑事案件庭审活动座谈会,省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义立(左三)出席座谈会
2014年5月至7月,被告人汪某某从本县某乡(镇)村民手中分别购得马尾松火烧林、杉木火烧林三幅。购买后,汪某某便以某乡火烧林买主杨某某、曾某某、杨某某三人的名义向三穗县林业局申请办理了3户共19.31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实施砍伐。经该县林业局鉴定,汪某某砍伐的火烧木面积为70.84亩,汪某某超伐蓄积为481.1795立方米。在审判过程中,汪某某如实供述并认罪,承认自己由于法律淡薄,又存在侥幸心理,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特邀代表委员观摩滥伐林木案庭审活动。
随后,该院组织召开观摩刑事案件庭审活动座谈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翟庆杰详细汇报了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呼吁代表委员们要大力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言献策。各位代表委员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一致认为该院在此次庭审活动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起公诉,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参加观摩的代表委员按照公诉人出庭评分标准,对公诉人出庭质量进行打分并点评。
省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义立指出,一是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是中央及省委的大政方针,这是国家战略,任何人都不要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质疑;二是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严肃查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三是利用法治的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生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多个平台、多种渠道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果,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共同促进三穗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