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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级法院伊犁州分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8-04-1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社会常稳定 国安家才安

——新疆高级法院伊犁州分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纪实

  全民公众讯(毛振锋 张妮萍 李辉 艾丽娅 方明 王春明)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疆高级法院伊犁州分院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掀开自治区第十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普法序章。宣传主会场在伊宁市铜锣湾广场,同时派驻伊宁县莫洛托乎提于孜村、奥尔曼村、托乎其于孜村的“访惠聚”工作队和下沉干部,在各自的驻村点,与村民一同开展升国旗、国旗下宣讲、集体签名等仪式感强的主题活动,让大家切切实实意识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安全也需要每个国民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聚焦总目标,弘扬正能量,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当天,该院法官们发挥业务专长,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农牧民解答法律、调解民事纠纷、宣传惠民政策,为创建法治伊犁、平安伊犁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张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张妮萍/摄)

  刑事审判一庭、研究室干警在伊宁市铜锣湾广场开展街面普法活动,悬挂“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权威”横幅,摆放《宪法修正案(2018)》系列展板,发放普法资料。据统计,发放各种普法资料200余份,接待咨询各族群众20余人次,普法内容涉及《宪法修正案(2018)》(汉文、维文、哈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反间谍法》、《去极端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通过上街宣传,增强民众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黄壮锦庭长现场回答法律咨询。(李辉/摄)

  在伊宁县莫洛托乎提于孜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法律咨询活动在升国旗仪式后火热开展,下沉法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村民对法官送法到家门、现场解答疑问十分欢迎,纷纷就邻里纠纷、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合同法、道交法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向法官咨询。

驻奥村第一书记木合亚提·玛坚国旗下宣讲。(仝新山/摄)

  在奥尔曼村,下沉干部们与村民一起升国旗、唱国歌,庄严的在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州法院副院长、驻奥村第一书记木合亚提•玛坚国旗下宣讲,使村民们再一次认识到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第一面代表全体人民意志的民族之旗、团结之旗、胜利之旗、希望之旗、吉祥之旗。

赵凤庭长调解一起婚姻纠纷。(王春明/摄)

  托乎其于孜村村委会大院正在改造,但丝毫不影响1600余名村民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升国旗仪式、国旗下宣讲、发宣传资料等活动,让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入到每个村民心中。主题活动后,伊犁州法院民二庭赵凤庭长接待了该村一起家事离婚纠纷案件的女方当事人,从法、理、情角度,进行矛盾纠纷疏导和法律引导。

铜锣湾普法现场。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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