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刘娜)11月18日上午,王建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第二批民族团结“结亲周”成员,携带个人生活用具,按时赶到滋泥泉子镇上南泉村马成荣亲戚家中。
可是人还未进亲戚家门,一只大黑狗便从大门里窜出,昂头撕咬,叫声甚是吓人。
“大黑,别叫,那是咱家的亲戚。”走路腿脚不利索的马家嫂子,拄着拐杖一边往前挪动,一边教训黑狗。通人性的黑狗停止了狂叫,歪头斜眼望着客人,尾巴欢快地摇着。
“你的马大哥,一早就放羊去了,中午做拉条子,现在就和面。前两天就看见别人家来了亲戚,我就想自家的亲戚怎不见来,今天真把你盼来了。”马家嫂子边和面边唠叨。
据悉,阜康市法院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号召,高度重视“结亲周”工作,坚持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组织、有实践内容、有活动记录、有总结讲评,按照“结亲周”实施方案,由领导干部带头,干警分批次到基层村(社区),自带行李在结亲户家中,与群众实行“四同”,群众吃啥干部吃啥,每天向群众缴纳伙食费,开展为期一周的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活动。
当日,第二批三十三名干警携带行李、生活用品和十九大学习书籍,一一赶赴民族亲戚家中,亲身实践“四同”生活,自觉融入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真正沉下心、扑下身、真融入、办实事、促进民族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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